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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獎學金

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校內獎學金專區

111.09.01 大專校院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一、助學措施詳細內容連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二、教育部免付費助學諮詢服務專線0809-091-503

可自行獎助學金

111.09 教育部學產基金會設置-急難慰問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3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
  •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全戶,記事勿省略)
  • 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3人最近1年所得清單財產清單
  •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 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書
111.09 宏國德霖科大弱勢助學計畫-緊急紓困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3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
  • 訪聯紀錄表
  •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全戶,記事勿省略)
  •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 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書

 

112.02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

一、校內申請日期:112年02月13日至112年3月3日(週五) ,文件缺不收, 逾期不收!!

二、申請限制 -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三、應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1. 申請表(依規定 "具領人"-請親筆簽名)
  2. 低收入戶證明
  3. 上學期成績單(學業平均需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存簿影本
  6. 學生本人印章(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

四、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

  • 五專前三年級:4
  • 五專四五年級:5
  • 二技:7
  • 四技:8

申請辦法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

 

111.09.12 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

一、申請日期:112年02月20日至112年03月17日

二、申請條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選讀、重讀及延修學生)
  • 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
  • 家境清寒且願參與社區或校園服務者。

三、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應繳文件如下:

  • 申請表。(務必電腦打字後列印)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轉學生當學期以原學校成績為準)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 郵局存簿影本。
  • 其他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長待業證明或家庭年收入證明等。

※待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謝謝!

 

申請辦法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

111.09.12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新生生活助學金」下學期未開放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

二、申請條件:凡符合同一家庭中有二位以上同時就讀本校者 (每一家庭限新生一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料:申請時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及就讀本校之家中成員之學生證影本乙份(或學雜費繳費證明)。

※※註:該項助學金為「新生剛入校第1學期」符合條件者方可申請乙次為限。

依公告時間內申請,逾時不候※※

申請書

申請辦法

111.09.12 111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委員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一、  線上申請時間期限:即日起至111年09月12日止
二、繳交紙本時間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止
三、申請資格:原住民四技生及五專四五年級

四、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紙本應繳文件如下:

  • 列印線上申請書
  • 舊生成績單:110學年度第1學期歷年成績單(需有班排名)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申請辦法、申請書
111.09.12 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 繳交紙本時間期限:即日起至111年09月26日止
三、申請資格:原住民四技生及五專一至五年級

四、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紙本應繳文件如下:

  • 列印線上申請書
  • 舊生成績單:110學年度第2學期歷年成績單(需有班排名)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申請辦法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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