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14 |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因美國關影響遭遇生活變故及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日期:115年04月15日(週三)起至05月29日(週五)下午19:00時止,(逾時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凡就讀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之本國籍在學學生(含五專部、大學部及碩士生,但不含選讀、重讀及延修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得申請:
(一)清寒證明者:經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受美國關稅影響者:學生本人或父母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導致失業、減薪、工時縮減、無薪假或營業收入明顯減少,確有生活困難者。
三、學業與操行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60分(含)以上,或班級排名在前 50%(含)以內。
(二)操行成績: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須達80分(含)以上,且未受申誡(含)以上處分者。
四、獎助學金金額與相對義務:
(一)獎助學金金額:符合資格者每名每學期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8,000~12,000元整。
(二)服務學習義務:獲領本獎助學金之學生須參與校內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服務時數須達30小時。
五、應繳文件:
(一)申請表及切結書。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內含:學業、操行平均成績、班級排名。
(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最新戶口名簿影本。
(四)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正本。【備註1】
(五)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正式證明文件:
(1)雇主開立且註明「受美國關稅貿易環境影響」之非自願離職證明、減薪或無薪假證明。【備註2】
(2)營業收入減少「受美國關稅貿易環境影響」之相關證明。
(3)其他足資證明關聯性之佐證文件。
【以上(1)至(3)項擇一檢附】
(4)國稅局家庭年所得清單【必附】(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5)學生自述;家庭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造成失業、減薪、訂單減少等,以及對學生本人就學與生活造成之影響。
(六)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備註1】第(四)項與第(五)項二擇一檢附。
※【備註2】若選擇第(五)項,請於第(1)項至第(3)項中三擇一檢附。
※※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 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館2樓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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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要點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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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3.19 |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
一、延長收件至:115年03月31日(週二)下午19時。申請資料未備齊(含不合規定)或逾時申請,不予受理。
二、申請條件:
三、應繳文件如下:(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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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低收入戶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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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待業證明。(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期限6個月內)
-
家庭年收入證明。(由國稅局提供的前一年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清單,依各縣市中低收入戶資格公告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標準)
-
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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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簿影本。
-
家庭境況學生簡述。
四、辦理地點: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體育館2樓,209室)
※待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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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
◎申請表(請以電腦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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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3.10 |
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委員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一、線上申請期限:學生上網申請日期自115年03月16日00時00分起至04月09日23時59分止,「請注意!本項獎助學金系統申請日期截止後,系統將不再重新開放!!」
二、紙本收件期限:本校為115年04月17日(週五)下午16:00截止,(逾時送件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原住民【大學部:一年級~四年級】及【五專部:四年級~五年級】。
四、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有意申請者請依規定先至 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login ) 填寫申請表,確認資料無誤後,按(送出)並列印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送交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紙本應繳文件如下:
- 列印線上申請書(列印後並簽名)。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書、存摺封面影本,均需相同姓名)
- [第1學期]大一»高三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單-正本(可無班排名) ︱ 大二~大四»前學期班級名次證明書-正本(需有班排名)
- [第2學期]大一~大四»前學期班級名次證明書-正本(需有班排名)
※※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 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館2樓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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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
◎實施要點
◎申請之操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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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2.23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115年02月25日起至本校收件為03月20日中午12:00時止,(逾時送件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二)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三)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四)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如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三)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 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館2樓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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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要點
◎申請公告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docx)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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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2.03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
一、校內申請日期:115年02月23日至115年03月16日下午5點 ,申請資料未備齊(含不合規定)或逾時申請,不予受理。
二、申請要件:【以下3項全符合】
(一) 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重讀生、延畢生)。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
(三)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
三、應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如附件-114-2學期申請表,請勿沿用舊表格)
-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上學期成績單(學業平均需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一律填60分)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存簿影本 ★本校匯款至郵局帳戶不收手續費,其餘金融機構匯款將自付10元手續費,並自匯款金額中扣除。
- 學生本人印章(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
四、辦理地點: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體育館2樓,209室)
五、申請限制 -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六、申請表內「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
- 五專前三年級:4
- 五專四五年級:5
- 二技:7
- 四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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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114版
◎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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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2.03 |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
一、申請日期:115年02月25日至115年03月25日。申請資料未備齊(含不合規定)或逾時申請,不予受理。
二、申請條件:
三、應繳文件如下:(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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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低收入戶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核發)
-
家長待業證明。(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期限6個月內)
-
家庭年收入證明。(由國稅局提供的前一年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清單,依各縣市中低收入戶資格公告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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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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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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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境況學生簡述。
四、辦理地點: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體育館2樓,209室)
※待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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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
◎申請表(請以電腦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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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8.20 |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新生生活助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
一、申請日期:114年09月15日至114年10月15日
二、申請條件:凡符合同一家庭中有二位以上同時就讀本校者 (每一家庭限新生一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料:(1)申請書,請電腦繕打;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乙份;(3)就讀本校之家中成員之學生證影本乙份(或學雜費繳費證明)。
四、辦理地點: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體育館2樓,209室)
※※註:該項助學金為「新生剛入校第1學期」符合條件者方可申請乙次為限※※ 下學期未開放申請
※※依公告時間內申請,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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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
◎申請書(DOC)(請以電腦繕打)
◎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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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8 |
宏國德霖科大弱勢助學計畫-緊急紓困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3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
- 訪聯紀錄表
-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全戶,記事勿省略)
-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 郵局存摺影本
注意:考量有資料不齊全,必須再補件,需提前3週向課指組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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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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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9 |
大專校院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一、助學措施詳細內容連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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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獎助學金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aspx?n=2BBF7170197CE7D3&sms=0A01A72AAB9E5C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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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獎助學金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aspx?n=11EFF33070D6DF4B&sms=931FF851D2FB2128
二、教育部免付費助學諮詢服務專線0809-091-503 |
可自行參閱各項校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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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7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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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會設置-急難慰問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6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1. 申請表
- 2.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3. 全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記事勿省略,若當事人死亡則改附除戶資料)
- 4 . 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3人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影本」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影本」。若當事人死亡「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可取代「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以上清單,請至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 ※學生無所得、財產,亦需檢附所得及財產清單佐證,若符合「低收入戶」身分,可用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取代最近1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低收入戶證明需含父、母及學生3人資料)。
- 5. 身分別證明文件(依申請身分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若身分別為一般者則無須檢附文件。
- 6.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影本(依申請書的「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檢附相關證明)。
- 7. 郵局存摺影本
注意:考量有資料不齊全,必須再補件,需提前3週向課指組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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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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