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學金

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校內獎學金專區

 

113.10.08

 

原公告日:

113.08.26

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 

一、申請日期:113年09月09日起至113年10月09日 (延長至113年10月21日截止收件)

二、申請條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選讀、重讀及延修學生)
  • 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 。(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
  • 家境清寒且願參與社區或校園服務者。

三、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應繳文件如下:

  • 申請表。(務必電腦打字後列印)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轉學生當學期以原學校成績為準)、(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 郵局存簿影本。
  • 其他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家長待業證明家庭年收入證明等。

  待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申請辦法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
申請書(PDF)

113.09.09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 

一、校內申請日期:113年9月16日至113年10月8日下午5點 ,文件缺不收, 逾期不收!!

二、申請要件:(3項全符合)

  (一)   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重讀生、延畢生)。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

三、應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1. 申請表(如附件-113-1學期表格-請勿沿用舊表格)
  2.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 上學期成績單(學業平均需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存簿影本
  6. 學生本人印章(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

四、申請限制 -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四、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

  • 五專前三年級:4
  • 五專四五年級:5
  • 二技:7
  • 四技:8

申請辦法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113版

 

113.08.29

113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委員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一、線上申請時間期限:學生上網申請日期自113年09月09日起至113年10月09日止,「請注意!本項獎助學金系統申請日期以原委會公告為主,申請日期截止後,系統將不再重新開放」
繳交紙本時間期限:本校為113年10月11日(週五)中午12:00時止,(逾時送件申請者不予受)
三、申請資格:原住民四技生及五專四五年級。
四、繳交文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有意申請者請依規定先至 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login ) 填寫申請表,確認資料無誤後,按(送出)並列印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送交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紙本應繳文件如下:

  • 列印線上申請書(列印後並簽名)。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書、存摺封面影本,均需相同姓名)
  • [第1學期]大一»高三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單-正本(可無班排名) ︱ 大二~大四»前學期班級名次證明書-正本(需有班排名)
  • [第2學期]大一~大四»前學期班級名次證明書-正本(需有班排名)
※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  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館2樓)※※

 

實施要點

申請之操作影片

 

113.08.27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113年9月2日起至本校收件為9月23日中午12:00時止,(逾時送件申請者不予受)。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二)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三)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四)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博士班發給2萬元;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三)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繳交文件資料備齊繳交至  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館2樓)※※

申請要點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

113.08.26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新生生活助學金」  下學期未開放申請  

一、申請日期:113年09月09日至113年10月30日

二、申請條件:凡符合同一家庭中有二位以上同時就讀本校者 (每一家庭限新生一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料:申請時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及就讀本校之家中成員之學生證影本乙份(或學雜費繳費證明)。

 

※※註:該項助學金為「新生剛入校第1學期」符合條件者方可申請乙次為限。

依公告時間內申請,逾時不候※※

申請辦法

申請書

113.08.26

優秀清寒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 

一、申請日期:113年09月09日至113年10月09日

二、申請條件:(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含選讀、重讀及延修學生)
  • 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5分(含)以上
  • 家境清寒且願參與社區或校園服務者。

三、所繳相關證件及資料不合規定或缺件者,不予受理。應繳文件如下:

  • 申請表。(務必電腦打字後列印)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轉學生當學期以原學校成績為準)(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需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 郵局存簿影本。
  • 其他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長待業證明或家庭年收入證明等。

※待核結果公佈後,請獲獎學生盡量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謝謝!

 

申請辦法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
申請書(PDF)

113.02.26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112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19日截止
二、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者自行網路申請。於申請期限內,上傳證明文件,接收檔案格式為.JPG圖像檔,不接受PDF檔案格式。
三、上傳方式:凡持有照相型手機數位相機即可自行將成績單等文件拍照,並將該檔案上傳本網站。

四、申請資格及文件詳如附件。
注意:
上傳的圖檔如模糊至無法辨識,將視為資格不符辦理。
有關上傳成績單文件,應為翻拍有學校認定核章且無塗改痕跡之紙本成績單照片檔,不得為電子成績單截圖之畫面檔案。
成績證明文件未有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則視為不符文件。

申請公告
申請要點
常見問題
112.09

大專校院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一、助學措施詳細內容連結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二、教育部免付費助學諮詢服務專線0809-091-503

可自行參閱各項校外獎助學金

111.09

教育部學產基金會設置-急難慰問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3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
  •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全戶,記事勿省略)
  • 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3人最近1年所得清單財產清單
  •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 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書

111.09

宏國德霖科大弱勢助學計畫-緊急紓困金 

一、針對家中發生突發事故及困難之學生(須於事發3個月內申辦完畢)

二、請備妥下列資料(資料不齊,歉難受理)

  • 申請表
  • 訪聯紀錄表
  • 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背面須蓋印當學期註冊章)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全戶,記事勿省略)
  • 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 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