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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 減免(減免、弱勢、專免申請)

 
學雜費減免、五專前三年免學費、弱勢助學專區
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補助或『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
1.「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預於112-2學期起,每學期減免學雜費計新臺幣1.75萬元(限大學部之本國籍學生),惟因教育部尚未正式公告實施,故辦法將另行公告;學生免提出申請,由學校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1.75萬元。
2.「各類學雜費減免」: 軍公教遺族、原住民籍學生、現役軍人子女、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因補助金額不同,請欲辦理學雜費減免同學勿以扣除1.75萬元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3.「各類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限大學部之本國籍學生)、「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如軍公教人員子女、農漁會等)」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且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4. 因大學部本國籍學生繳費單為預設扣減1.75萬元,若同時符合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如軍公教人員子女、農漁會、失業勞工等),僅能擇一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5. 符合本校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之學生 , 有符合『學雜費減免』身分資格者,仍可再辦理減免 , 但不得重複申請"弱勢助學金"
6. 參加勞動部「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入學之學生 ,並享有勞動部『補助學費』身分資格者, 不得重複申請"弱勢助學金"
7. 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8. 持有兒少扶助公文不符合學雜費減免身分,請知悉!!
 

         項目

                    注   意   事    項

學雜費減免

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113年12月18日至113年01月12日(不含例假日) 09:00~16:00

 第二階段:

 113年02月05日至113年02月29日(不含例假日) 09:00~16:00

   依照規定時間申請者視同放棄權益!!請務必留意!!

  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切結書

 *流程校園資訊系統→減免、專免申請→填寫正確資料→送出申請後印出,且備妥相關證件,於指定時間送交至堉琪樓1樓學務處生輔組

*減免身分繳交各項文件須知:減免身分文件一覽表  , 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未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 (學生家長為公務人員者適用)

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申請書

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enlightened112學年度第2學期五年制專科前三年免學費申請公告

 一、校內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

    113年12月18日至113年01月12日(不含例假日) 09:00~16:00

    第二階段:

    113年02月05日至113年02月29日(不含例假日) 09:00~16:00

    新生及轉學生:113年02月05日至02月29日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備註:同學年曾在他校就讀之重讀生或降轉生不得重複申請

相關申請資訊:五專前三年免學費重要通知

專免申請書填寫校園資訊系統

如不申請五專前三年免學費同學請務必列印申請表單,並請家長簽名後逕送紙本至生輔組

查調未通過自行檢附相關資料:  

  自行檢附財稅資料圖像相關說明

 弱勢助學金

enlightened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enlightened (下學期不可申請)

申請對象:五專四年級、五專五年級、二技學生、四技學生。

說明:

申請本助學金上學期需繳學費單全額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學費單全額將依教育部審核是否通過為準。教育部查核結果大約於年底或下學期公告,審查通過的學生,於下學期直接於學費單扣抵學雜費

申請時間:

※申請表紙本及其他佐證資料,請於期限內繳至生輔組,逾期不候!

校園資訊系統

 

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

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enlightened112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在外租屋之租金補貼助學措施enlightened

 113年度(112學年度下學期)起,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將回歸至

內政部營建署300億租金補貼專案辦理!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

  (網址:  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諮詢專線:(02)7729-8003

         【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審查專線:(02)8995-5070 (審查進度、結果、補件、款項等相關問題)

         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傳真號碼 (02)8995-5068、(02)8995-5069

 

校外租金補貼各縣市補貼金額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112.08.30修訂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租賃契約影本(範本)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範本)

 

enlightened如有特殊身分,兩種補助可同時申請嗎?enlight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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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相關請款及退費,將依教育部公告為主,

    教育部公告請款期間才可進行請款作業;

    教育部公告退款期間才可進行退款作業

    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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