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鑑定
- 主要目的:保障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並發展身心潛能、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費減免、特殊教育獎助學金、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費補助及提供各項相關支持服務等措施。
- 辦理期間:每學期初開始辦理★113學年度第1梯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申請日期為113年8月26日~9月30日(校內收件至9/20截止)★,資源教室老師以電話、簡訊通知大一新生、疑似生或鑑定即期的學生為主,欲申請之新同學請至資源教室諮詢。
- 進行方式:由資源教室老師個別瞭解學生的身心障礙狀況、進行特殊教育需求評估後,填報資料交由大專鑑輔會進行鑑定審核,通過者核發特殊教育鑑定證明書,成為本校之特殊教育學生。
請同學下載同意書,填妥、勾選意願、簽名後,於申請期限內將正本與各項證明文件交至各學院負責老師。
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名冊(1120830更新)(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