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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鑑定

 

  • 主要目的:保障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並發展身心潛能、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費減免、特殊教育獎助學金、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費補助及提供各項相關支持服務等措施。
  • 辦理期間:每學期初開始辦理★112學年度第1梯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申請日期為112/8/28-9/30★,資源教室老師以電話、簡訊通知大一新生、疑似生或鑑定即期的學生為主,欲申請之新同學請至資源教室諮詢。(image連結:112-1鑑定工作時程表)
  • 進行方式:由資源教室老師個別瞭解學生的身心障礙狀況、進行特殊教育需求評估後,填報資料交由大專鑑輔會進行鑑定審核,通過者核發特殊教育鑑定證明書,成為本校之特殊教育學生。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作業流程
             


請同學下載同意書,填妥、勾選意願、簽名後,於申請期限內將正本與各項證明文件交至各學院負責老師。

 image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Q&A(PDF) 

image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基準與研判原則(PDF) 

image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各障礙類別鑑定檢附資料一覽表

image   大專校院新鑑定學生鑑定基準及繳交資料參考(PDF)

image   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名冊(1120830更新)(EXCEL)

image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申請書

image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申請書(ODF)

image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優化申請書

image   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優化申請書(ODF)

image   大專校院放棄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聲明書

image   大專校院放棄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聲明書(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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