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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兼任助理專區

 

本校就學生兼任助理分類及遇爭議時之處理流程表

1.本校就學生兼任助理分類

(一)本校學生兼任助理類型包括:教學助理、研究助理及臨時行政助理等。

(二)學習型助理:與課程、研究或學習活動相關之學習活動實施計畫,訂定學習準則、評量方式、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及獎助方式,由各承辦單位另訂之。

(三)勞務型助理:學校將與學生助理簽訂契約、投保勞保,提撥勞退。  

2.遇爭議時之處理流程表

學生助理遇有爭議處理流程:

(一)透過身分認定申訴委員會。

(二)參與處理學生兼任助理爭議人員包括: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身分認定申訴委員會委員。  

3.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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