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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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劃分 |
平日值勤 (狀況四) |
一 般 性 校安狀況 (狀況三) |
集體性重大 校安狀況 (狀況二) |
全國性重大 校安狀況 (狀況一) |
進入時機 |
平日無甲級之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
一、學生發生山難、海難;集體性重大車禍、大規模傳染性疾病、中毒及火災等意外事件。 二、集體性校園暴力傷害、嚴重抗爭或外力破壞。 三、軍訓處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時。 |
一、學生於校內、外發生單一意外傷亡,如:自裁,車禍等甲級重度事件,學校可自行處理,且無顯著後遺症與影響之校安狀況。 二、軍訓處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時。 |
一、發生全國性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火災、水災等,造成學生重大傷亡或校園損毀等情形。 二、狀況二有擴大之虞時。 三、國軍戰備狀況提昇至狀況二、一時。 |
核定權責 |
軍訓室主任 |
學務長 |
校 長 |
校 長 |
值勤人員 |
軍訓教官 |
軍訓教官 |
值勤軍訓教官(校安人員) |
值勤軍訓教官
(校安人員) |
備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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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之科系 主任、導師 隨同處理。 |
◎重點值勤原則上二人,軍訓室、生輔組得視狀況增派之。 |
◎重點值勤原則上二人,軍訓室、生輔組得視狀況增派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