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校安狀況暨應變中心開設劃分表

狀況劃分

平日值勤

(狀況四)

一 般 性

校安狀況

(狀況三)

集體性重大

校安狀況

(狀況二)

全國性重大

校安狀況

(狀況一)

進入時機

平日無甲級之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一、學生發生山難、海難;集體性重大車禍、大規模傳染性疾病、中毒及火災等意外事件。

二、集體性校園暴力傷害、嚴重抗爭或外力破壞。

三、軍訓處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時。

一、學生於校內、外發生單一意外傷亡,如:自裁,車禍等甲級重度事件,學校可自行處理,且無顯著後遺症與影響之校安狀況。

二、軍訓處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時

一、發生全國性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火災、水災等,造成學生重大傷亡或校園損毀等情形。

二、狀況二有擴大之虞時。

三、國軍戰備狀況提昇至狀況二、一時。

核定權責

軍訓室主任
生輔組長

學務長

 

 

值勤人員

軍訓教官
校安人員

軍訓教官
校安人員
生輔組長
軍訓室主任

值勤軍訓教官(校安人員)
生輔組長
軍訓室主任
學務長

值勤軍訓教官

(校安人員)
生輔組長
軍訓室主任
學務長

 

 

相關之科系

主任、導師

隨同處理。

◎重點值勤原則上二人,軍訓室、生輔組得視狀況增派之。
◎相關單位視需要派員進駐。

◎重點值勤原則上二人,軍訓室、生輔組得視狀況增派之。
◎相關單位視需要派員進駐。